企業管治

本公司確知良好企業管治對於本集團業務成功及持續性甚為重要。本公司致力實踐高水準之企業管治,作為高質素企業管治之重要元素,並已採納適用於其業務運作及增長之企業管治常規。

企業管治常規守則

本公司已採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本公司已遵守企業管治守則所載之全部適用守則條文,除了由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即獨立非執行董事郭榮振先生逝世之日期)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即獨立非執行董事談大成先生獲委任之日)期間,本公司只有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而未能符合上市規則第3.10(1)條規定的最少有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要求及上市規則第3.21條規定審核委員會最少要由三名成員組成的要求。

董事會(「董事會」)將繼續加強適合其業務運作及增長之企業管治常規,並不時檢討其企業管治常規,以確保本公司遵守法定及專業標準,並符合最新發展。

企業管治功能

董事會負責履行本公司企業管治職務,董事會之職權範圍包括董事會於企業管治功能之責任,即發展及審閱本集團企業管治政策及常規;審閱及監督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培訓及持續專業發展;及檢討本集團遵守企業管治守則之情況及本企業管治報告披露之資料。

企業管治報告全文請見最新一期的本集團年報

股東提名候選董事的程序

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85條規定,除非獲董事推薦參選,否則除會上退任董事外,概無任何人士合資格於任何股東大會上參選董事,除非由正式合資格出席相關大會並於會上表決的股東(並非擬參選人士)簽署通告,當中表明其建議提名該人士參選的意向,並附上所提名人士簽署表示願意參選的通告已提交總辦事處或過戶登記處,而發出該等通告之期間最少須為七 (7) 日,而(若該等通告於寄發指定就該選舉所召開股東大會通告後遞交)該等通告之提交期間須於寄發指定就該選舉舉行之股東大會之有關通告翌日開始,也不得遲於該股東大會舉行日期前七 (7) 日結束。

因此,倘本公司股東(「股東」)有意於任何股東大會推選董事候選人,其應就此向本公司於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或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處發送書面通告,並註明本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秘書收。該通告亦須由獲提名人士簽署,表明願意參選。為確保股東有足夠時間收取及考慮獲提名人士之資料,該通告須於寄發大會通告起計七(7)日內發送予本公司。

此外,為知會股東有關提案並令股東在選舉董事時可以作出知情決定,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2)條,書面通告須載明董事選舉的獲提名候選人之下列資料:

(1) 姓名全名及年齡;
(2) 於本公司及本集團其他成員所擔當的職位;
(3) 有關經驗包括(i)過去三年在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中擔任的董事職務;及(ii)其他主要任命及專業資格;
(4) 出任本公司董事的任期或建議任期;
(5) 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之關係;
(6) 在本公司之股份權益(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
(7) 獲提名候選人就上市規則第13.51(2)(g)至(x)條規定提供之須披露資料所作的聲明,或否定存有任何根據該等規定須披露之資料或存有任何須提請股東垂注的有關董事選舉的獲提名候選人之任何其他事項的合適聲明;及
(8) 聯絡詳情。

股東通訊政策

1 目的

本政策旨在列出達芙妮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與其附屬公司合稱「本集團」)為向個人及機構股東(統稱「股東」)及在合適的情況下包括整體投資界在內之人士提供已備妥、相同及適時的途徑取得清晰及不偏不倚的有關本集團的資料,讓股東知悉所有對本集團的營運及表現作出的評估所合理需要的資訊而設立的框架。

2 基本原則

2.1. 本公司董事會持續與股東及投資界保持對話,並適時及有效地向他們發放清晰及不偏不倚的本集團資訊。本政策將不時檢討以確保其成效。

2.2. 與股東及投資界之通訊,均會遵循所有相關法例、法規及規則。

3 通訊途徑

關於本集團的資訊主要會透過以下途徑向股東及投資界發放︰

i. 財務報告(年報及中期報告);
ii 股東週年大會及其他股東大會;
iii 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呈交並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發佈之向市場披露的訊息;及
iv 本公司網站(www.daphneholdings.com)。

4 股東查詢

4.1 股東如對其持有股份有任何疑問,應向本公司網站上所指定的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過戶登記處提出。

4.2 股東及投資界可隨時查詢及要求索取本公司的資料,惟該等資料須為可供公眾查閱資料。

5 公司通訊

本公司會向股東提供淺白易明之英文及中文公司通訊(例如:供股東參閱及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以促進股東暸解。股東有權利選擇公司通訊之語言(英文、中文或兩者同時)或接收之途徑(印刷本或電子版本)。

6 公司網站

6.1 本公司網站(www.daphneholdings.com)專設「投資者關係」欄目,並對網站上登載的資料定期更新。

6.2 所有本公司在聯交所網站上發佈的訊息均會於本公司網站內刊登。此等訊息包括但不限於公告、財務/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通告、通函、自願性披露、企業管治資料及任何其他的公司通訊。

7 股東大會

7.1 本公司重視股東的權益並鼓勵股東參與股東會。

7.2 本公司會作適當之安排以鼓勵股東之參與,亦鼓勵未能出席股東大會及於會上投票之股東,委派代表出席及於會上代表投票。

7.3 根據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所有適用之法例和法規,本公司將以清晰及精簡之方式,製備股東大會的會議通告及有關文件。

7.4 主席或董事/董事會轄下委員會成員,以及外聘核數師會出席股東會回答股東問題。

8 股東私隱

本公司明白保障股東私隱的重要性,除法例規定者外,不會在獲得股東同意前擅自披露股東資料。